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村委会不具有征地的权利。村委会只能作为征地的主体,征地还是要由当地的政府审批部门实施。建设用地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都要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一、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1、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三种: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的内容包括:
1、土地补偿费。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
3、青苗补偿费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5、其他补偿费。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村委征收农户土地是否合法
不合法。村委会无权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仅能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村委会只能作为征地的主体,征地还是要由当地的政府审批部门实施。建设用地如果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都要由国务院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村委会有权征收村民土地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所以村委会无权征收村民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
法律分析:村委会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由国务院或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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