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丢失东西赔偿(关于商场售货员丢失商品的疑问)

首页 > 刑事案件2025-11-11 05:38:48

商场店铺财物丢失该怎么办

现在很多的店铺都是租赁的商场的,但是商场内的店铺如果出现了被盗的现象,那么商场店铺财物丢失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不管值不值钱物管都得赔偿,有合同按合同办,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起诉对方,有公安部门对商场进行索赔。店铺和商场之间的合同规定详细如下: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场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场管理部门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4、严禁在商场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6、经营方应按商场管理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7、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8、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场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以上小编为您整理介绍的知识,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关于更多的超市安全小知识,以及超市防盗器知识,可以登录倍领安全网查询,下节小编为您讲述大型超市是如何防盗的知识。

店内失窃,店员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

我是电脑商行经理 我店(位于商场的分店)先有2名员工在职,其中店长小刘,暑假工小马,(因疏忽,均未签署劳动合同),因感觉员工换班不便,13日上午特增加销售主管小赵,人员增至3人。rn8月13中午11点多,小赵回家吃饭,临走前询问刘和马是否回家吃饭,两人均说不回去了,当赵在确认有双人值守后离开现场,12:20马却以吃饭为由也离开了,后知与男友一同出去玩了(按照我们已经通知的规定,吃饭必须不超过20分钟,且必须购买后在店内就餐,餐费由店面支付),仅剩刘一人。12:35分4台笔记本失窃,货值20000多,成本19700,刘是在大致12:50分发现失窃,但是仅通知了商场,直至马回来后,联系赵,而由赵报的警,时间已经过去20-30分钟,错失追捕窃贼的大好时机...另外我们也知道我们的JC破这种案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rn 随后刘称可以承担责任,(失窃时确实刘有严重失职行为,这点均无争议),马说自己不知道该不该承担责任,开始极力回避责任问题,并且开始煽动刘辞职,主动为其代写和签署了辞职信,自己仅口头辞职,我们与2人沟通一直无果,特别是马,态度极不配合,前后说话矛盾(我均有做录音),我们至次日晚都未表示要求赔偿和进行处罚,主要是希望安定情绪,希望店面可以继续运营。我是想给每个员工一个公平的处理,希望他们可以继续将功补过。rn问题我想知道:rn这三人是否都有责任?(商场白天不予承担,只提供监控)rn按照法律常规责任与赔偿的划分?rn我收集的录音可否作为证据?问题补充: rnrn上述确保是事实,请请各位高人认真分析赐教rn针对 雅典阁主 的补充回答:rn在没有补充人员小赵之前,是两个人,我也感觉不妥,所以特意增加了人手,我们通知(反复)的是必须双人值守,店长小刘和暑假工小马是知道的,但小马又强调,吃饭时必须离开现场。店里提供2份午餐费的原因并非家里远近,完全是为了确保方便员工双人值守,而且完全可以买回来吃rn出事就是在增加人手后的那天,而值班人员是按照方便员工的策略进行,即谁没其他事情,谁值班,但是一定要保持留下的够两人。rn也就是说当日午间值班是小刘和小马。rn补充二rn事后我曾希望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载范本),只根据劳动事实,但是小马坚决拒签,我方是否依然须承担劳动法方面责任,她工作时间有大约40天。rn补充三:依据诸位法律工作的实践经验,像这种情况,责任人的赔付比例应该是多少,包括rn责任人之间的比例?rn赔偿数额与公司损失之间的比例?
店员作为店内的职工,对店内的财产负有保管的义务。但店员并不是店内财产的唯一责任人。如果店员尽到了保管义务但存在过失,没有过错,且盗窃人未被抓住,则可能会由店家承担,店员一般仅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并赔偿,具体要看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店家和店员做为民事主体,要么依照法律规定,要么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如果店内失窃后报警,警方能侦查发现行窃者,其行窃者的行为与店员无关,店员也尽到了合理的看管义务,那么失窃造成的损失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由行窃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店内失窃后报警,警方未能发现找到行窃者,则法律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就存在失缺。这时,对于店家来说,就要判断失窃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行窃的途径,如果是店家管理失误造成的,则应该由店家承担,如果店员在守店时没有履行注意义务,或者放任了行窃者的行为,则店员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对于赔偿问题,则可以协商解决,不论是店家与行窃者,还是店家与店员之间,都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服装店东西被偷了,导购员负责么?

我在滔博代理的阿迪达斯专卖工作,新人才进来的不到一个星期,平安夜这天,人流很大,店里不见了7件衣服,他们说平均每个导购员要赔好大几百!仓管不用赔钱,很有可能我这几天工作都白做了,又不是我偷的东西,现在我一点工作的积极性都没有了,怎么办啊?
1、“服装店东西被偷了,导购员负责么?”:不负责。因为:
(1)只有在板能证明导购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东西丢失,才可以要求导购员赔偿。而且要在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是店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
(2)从你所说的情况看:衣服丢失是因为“平安夜这天,人流很大”、店员照顾不过来才发生丢失的,导购员没有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让导购员承担赔偿责任。
(3)这损失应由小偷负责。
2、“具体怎么做?例如去总公司反映”:不如与本店老板协商解决,去总公司反映,估计也不会帮着你说话的。
3、“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呢?如果要投诉,去哪里投诉?”:
(1)是违法。
(2)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投诉后你的工作也不会做得舒心了,这是你应当考虑的。可要匿名举报,但举报效果可能会打折扣。
4、“有可能这个月,连最低的工资标准都拿不到”:这不行,即使你应赔偿,扣你工资也不能一次扣完,必须分月扣、每月扣工资不超过月工资的20%,扣完后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违法,你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

药店丢药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如果因店员的疏忽导致药品丢失,那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

2、生产、销售假药的;

3、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

本案例中违反了第三条,对生产企业予以取缔,经营企业即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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