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间接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一、财务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
1、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2、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3、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二、违约损失的范围:
1、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
2、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3、违约时侯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
4、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最高法关于间接损失法律认定
最高法关于间接损失法律认定一、最高法关于间接损失法律认定
1、民法典中接损失如何界定,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纠纷中间接损失如何界定没有作出规定,而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由受害人提供证据证明才能确定。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明确了对财产造成损害的,一般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此处的直接损失,是与间接损失相对的。间接损失,是指由于侵权人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在一定范围内与财产相关的未来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而是可得利益的减少。
二、最高法关于量刑的依据是什么
1、查清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即查清行为人是否符合犯罪主体条件、做了什么、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危害了什么。量刑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
2、确定犯罪性质,即正确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犯罪性质不同,社会危害也不同,法定刑也不同。准确定性才能正确量刑;
3、全面考察犯罪情节,此处之犯罪情节是指构成要件以外的其他能够影响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如未遂、中止、自首、从犯、犯罪的方法手段、后果、动机等。同一性质犯罪,因情节不同,其总体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因而刑罚处罚也应有区别。
间接损失的赔偿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造成间接损失寻求法律途径判定和赔偿,法律规定中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国家赔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有明确规定,其主要包括造成人身伤害的间接损失以及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一、间接损失的赔偿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我国在《国家赔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违约损失范围的限定就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一规定仍然是很抽象的,需要进一步界定。在审判实践中,人们总结了这样一些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损失的范围:
(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
(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三)违约时侯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
(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二、造成间接损失的类型
(一)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
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同样具备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三个特征,所不同的是,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利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利,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
综上所述,间接损失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未来的可得利益的减少,而后者是已经明确发生的现有经济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主要包括可预见利益的损失、因健康权受损害不能参加劳动而少收入的工资待遇等方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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