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应该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

首页 > 婚姻继承2024-06-04 08:04:40

遗嘱执行人是指什么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什么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有以下三种情况: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例如被指定的执行人不具有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
3、在没有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能执行遗嘱时,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开始地的基层组织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内容中指定遗嘱的执行人。

  2、若是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虽有指定但指定的人生了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的,则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

  3、上述两类遗嘱人都不能执行的,则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执行人的条件

遗嘱执行人的条件
遗嘱执行人的条件为: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与遗嘱人、继承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法律分析】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主要的职责为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遗嘱人可以自己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人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时,则继承人不得拒绝。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共同推选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所以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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